各院、部、处、室: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科研处将对各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科研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同时对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一)中期检查项目范围:
2023年立项的省高校重大、重点科研项目(不含省高校科研一般项目)。
(二)结项项目范围:
按申报、延期计划应在2024年6月之前结项的省高校人文社科、自然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不含校级科研团队)及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
二、中期检查要求
(一)省高校科研项目需进行中期检查,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申报书的进度进行检查,并填写省高校科研项目进展报告书。
(二)本次中期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各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对于自立项以来一直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或未取得任何进展或不能正常开展研究工作的课题,将提出警告直至撤项处理。
三、结项要求
(一)高校人文社科与自然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申报书的进度进行结项,并填写省高校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
(二)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校级课题结项报告书。
(三)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需填写优秀拔尖人才项目结项报告书。
(四)结项成果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著作)发表与成果认定的通知》(校科字【2021】54号)执行。
四、材料报送
(一)省高校科研项目中期检查需提交材料如下:
项目进展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省高校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电子版一份;科研成果电子版一份并提供中国知网总刊、万方数据、维普中文期刊服务平台、龙源电子期刊数据库、超星电子图书检索截图,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含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和封底、检索截图纸质版)。
(二)科研项目结项需提交材料如下:
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电子版一份;科研成果电子版一份并提供中国知网总刊、万方数据、维普中文期刊服务平台、龙源电子期刊数据库、超星电子图书检索截图,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含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和封底、检索截图纸质版)。
(三)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结项需提交材料如下:
优秀拔尖人才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优秀拔尖人才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电子版一份;成果电子版一份并提供科研成果在中国知网总刊、万方数据、维普中文期刊服务平台、龙源电子期刊数据库、超星电子图书检索截图,成果复印件一份(含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和封底、检索截图纸质版)。
五、其他事项
(一)对于未完成预期研究任务的项目,确有特殊原因暂不能结项的,请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项目最多可延期1年,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科研处。
(二)所有项目应当按时接受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已经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三)既不申请结题,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终止该项目。
(四)请各部门通知承担科研项目及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需中期检查和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由部门统一汇总、初审后,于6月2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1300196786@qq.com。联系人:尚老师,联系电话:0551—68596755。
附件:
1.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材料
2.科研项目结项验收材料
3.优秀拔尖人才项目结题材料
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著作)发表与成果认定的通知》(校科字【2021】54号)
科研处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