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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11-23 】

各院、部、处、室:

2023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已开始,现就有关成果登记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2023年1月---2023年11月期间产生的科研成果,包含发表的科研论文、专著(译著)、专利等。

二、合作发表的科研成果只登记第一作者,其他作者无需登记。

三、科研成果登记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各部门做好成果汇总工作。

四、专著(译著)提交原件一本(不退);论文、专利需提交复印件一份。

五、成果登记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将撤销相关成果,并按照学校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11日,电子版发至邮箱:1300196786@qq.com。联系人:尚老师,联系电话:0551-68596755。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外国语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

科研处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