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2023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已开始,现就有关成果登记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2023年1月---2023年11月期间产生的科研成果,包含发表的科研论文、专著(译著)、专利等。
二、合作发表的科研成果只登记第一作者,其他作者无需登记。
三、科研成果登记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各部门做好成果汇总工作。
四、专著(译著)提交原件一本(不退);论文、专利需提交复印件一份。
五、成果登记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将撤销相关成果,并按照学校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11日,电子版发至邮箱:1300196786@qq.com。联系人:尚老师,联系电话:0551-68596755。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外国语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
科研处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