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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合肥市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1-18 】

各院、部、处、室:

合肥市2023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了更好组织好本次项目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合肥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和重大实践经验总结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着力凝聚思想共识、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合肥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申报类型

本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分基础研究、应用对策研究、青年项目研究三类。基础研究为后期资助项目(重点项目),研究人需提交符合条件的已完成的书稿,经评审立项后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5万元经费用于公开出版;应用对策研究(一般项目)应在《课题指南》选题范围内申报,原则上不允许更改,经评审立项后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其中1万元需经结项评审达到“良好”以上等次后拨付);青年项目研究申报对象为30周岁以下青年或大专以上院校在校学生,可自由申报研究方向和选题;以非资助形式立项的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结项评审优秀项目可获得一定数额后期补助。项目研究时间约6个月,具体结项时间另行通知。

三、经结项评审,成果突出的,按照《合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给予一定额外激励。

四、申请市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同期限报1个项目,同时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报。应用对策研究应积极吸纳与课题相关的合肥市党政部门工作人员参与研究,以增强对策效用。每个课题组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

五、曾参加过合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未能按期完成又未申请延期,或被中止、撤项、结项评审不合格的,取消负责人三年内的申报资格。

六、经评审予以立项的项目,其负责人须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签订责任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七、申报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合肥市规划办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书电子版传至邮箱1300196786@qq.com,纸质版一式3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基础研究还需提供已完成的纸质版书稿3份。科研处届时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初评,项目申请人修改完善后科研处统一报送至合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八、各相关院部处室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落实、提高项目申报书撰写质量。

联系人:尚老师,联系电话:0551-68596755。

 

附件:

1.2023年度社科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2.项目申报书

科研处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