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科研处将对各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科研项目及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进行结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9年度—2020年度立项的高校人文社科、自然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及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
二、结项要求
(一)高校人文社科与自然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申报书的进度进行结项,并填写项目结项报告书。
(二)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校级课题结项报告书。
(三)结项成果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著作)发表与成果认定的通知》(校科字【2021】54号)执行。
三、材料报送
(一)科研项目结项需提交材料如下:
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电子版一份;科研成果原件一份(原件经科研处审核后退还作者),科研成果电子版一份并提供中国知网总刊、万方数据、维普中文期刊服务平台、龙源电子期刊数据库、超星电子图书检索截图,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
(二)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结项需提交材料如下:
优秀拔尖人才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优秀拔尖人才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电子版一份;成果原件一份(原件经科研处审核后退还作者),成果电子版一份并提供科研成果在中国知网总刊、万方数据、维普中文期刊服务平台、龙源电子期刊数据库、超星电子图书检索截图,成果复印件一份。
请各部门通知承担科研项目及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需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由部门统一汇总、初审后,于12月5日前报科研处。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1300196786@qq.com。联系人:尚老师,联系电话:0551—68596755。
附件:
1.省级、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及结题验收汇总表
2.安徽外国语学院优秀拔尖人才项目结题报告及结题验收汇总表
3.《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著作)发表与成果认定的通知》(校科字【2021】54号)
科研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