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安徽外国语学院科研团队管理办法(试行)》(安外院〔2018〕239号)和《安徽外国语学院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安外院〔2019〕38号)文件精神,科研处将对2018年度立项的校级科研团队及2019年度立项建设的校级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8年度立项的校级科研团队名单(见附件1);
2.2019年度立项建设的校级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名单(见附件2)。
二、结项条件及具体要求
1.结项验收以申请书约定的内容和管理办法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
2.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科研团队总结验收报告》(见附件3)、《安徽外国语学院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验收报告》(见附件4)。
3.研究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附在《验收报告》后,由所在二级学院、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报送。
三、材料报送
请各立项部门于2022年5月27日前将《验收报告》纸质版(一式3份,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及支撑材料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至邮箱:1300196786@qq.com。联系人:尚老师,联系电话:0551-68596755。
附件:
1.2018年度校级科研团队需结项验收名单
2.2019年度校级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需结项验收名单
3.安徽外国语学院科研团队总结验收报告
4.安徽外国语学院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验收报告
科研处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