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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9-28 】

各院、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1】63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按照学科分为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按照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重大项目申报要求

(一)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1.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基础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突破,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围绕推动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高质量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加强安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研攻关,着力加快数字经济、农业农村经济、网络安全、绿色技术、中医药传承、食品安全等方面关键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与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和协同攻关的申报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有合作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

3.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项目应聚焦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瞄准前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充分发挥高校智库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作用,注重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围绕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报要求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参照重大项目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四、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学风端正,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二)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下、年龄不超过35周岁,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报;

(三)没有在研的省教育厅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四)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五、推荐申报限额

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申报项目5项(专任教师在5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推荐8项),在推荐项目时须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科研处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进行遴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一般项目由学校批准立项。

六、经费资助

项目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列入预算,并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分期拨付。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印发日期起算,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二)各单位需于10月29日前将申报书和论证活页纸质版一式三份和《高校评审推荐2021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报科研处,电子版发1300196786@qq.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尚文艳,联系电话:0551-68596755。

 

附件:

1. 2021年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 2021年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论证活页

4.高校评审推荐2021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人文社会科学)

5.高校评审推荐2021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自然科学)

科研处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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