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科研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助项目组成员开展科学研究使用,项目经费开支应科学合理,不得用于与科研无关的费用支出。为严肃财经纪律,确保科研项目顺利完成,现就科研项目经费购买办公用品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资助的团队项目(含科研团队、研究中心、重点学科、产学研基地等),购买办公用品不超过600元人民币。
二、学校资助的个人项目办公用品列支不超过100元人民币。
三、其他来源的项目经费按照其规定执行。
四、对于超过限额,属于工作确需购买的,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申请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科研处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