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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4-09 】

各院、部、处、室:

为做好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突出产学研合作之应用型高校特色,服务安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为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申报做好储备和孵化工作,为繁荣发展我校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项目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不提供课题申报指南。申报人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科特点,自主选题;

2.课题研究内容应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应用性和学术性。理论研究课题选题要具有创新性,应用研究课题选题要突出实用性。

3.课题申报人除填写项目申报书外,还应提交《论证活页》供专家评审使用。

三、资助金额与数量

1.本次课题立项均为重点项目,经费资助根据2020年预算另行通知;

2.拟资助校级科研项目30项。

、项目申报人要求

我校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含辅导员)均可申报。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原则上不得申报。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校级科研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校级科研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两个校级科研项目申请;

2.在研的省厅级、校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校级科研项目;

3.已经列入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得再重复申报。

五、项目推荐数额

各部门可根据本单位教师申报情况进行推荐,每个部门原则上不超过5项。

六、项目评审

项目遴选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资助(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拟评中高级职称人员)。科研处将对各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安排评审。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书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后下文。

七、项目结项要求

1.校级资助重点项目结项时原则上要求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两篇(其中一篇三类论文)。

2.自立项之日起,须在两年内结项。如有特殊情况可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八、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部门于515日(周前将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活页(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一览表(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集中报送科研处,联系人:尚老师。联系电话:0551-68589196。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

2.安徽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申报一览表

3.论证活页

安徽外国语学院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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