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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2-22 】

各院、部、处、室:

按照《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决定即日起组织申报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2.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可申请其他类别课题,但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1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完成时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为,国家重大招标、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基础理论研究3-5年,应用决策研究课题在2-3年内完成。

5.资助额度:重大招标项目课题为50-80万,重点课题为30-50万元,国家一般课题为20万元,国家青年基金课题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8万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3-5万元。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采用三级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级为“申报者所在单位”,第二级为“省部级管理部门”,第三级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二、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从全规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按学科归属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科研处。

2.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科研处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活页7份。(2)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3.报送时间:各项材料于2020年3月20日前报送我处,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5905691895,电子邮箱:1256651314@qq.com。

请各院部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教师积极申报,认真组织和落实项目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0年2月21日

附件:

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2、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3、2020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

4、2020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

5、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

6、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

7、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8、皖教秘【2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