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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3-19 】

各院、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9】29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9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重大项目申报要求

(一)自然科学

1.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和24个新兴产业聚集发展基地建设,推动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服务业,发挥高校科研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2.集中本校优势科技资源,与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和协同攻关的申报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有合作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

3.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二)人文社会科学

1.基础研究项目应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研究课题。

2.应用研究项目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等重大课题攻关。立足推进我省“十三五”科技工作,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网络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体现协同攻关,注重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3.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报要求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参照重大项目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四、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学风端正,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二)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没有在研的省教育厅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四)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五、推荐申报限额

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申报项目5项(专任教师在5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推荐8项),在推荐项目时须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科研处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进行遴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一般项目由学校批准立项。

六、经费资助

项目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列入预算,并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分期拨付。

七、材料报送

各单位需于4月15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和《高校评审推荐2019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电子版)报科研处,电子版发1300196786@qq.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尚文艳,联系电话:0551-68589196。

附件:

1、2019年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2019年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高校评审推荐2019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

科研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