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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一批“院级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基地”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3-15 】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为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双方优势互补,拓展办学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和规范我院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参与专业建设、共建教学资源、合作培养人才、合作就业等方面的功能,学院决定组织第一批“院级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数量及经费资助

1.示范基地主要面向产学研合作教育取得较好效果,对我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有明显推动作用的产学研合作教育平台立项建设,本批支持数量为10个左右。

2.学院对示范基地的正常运行每年提供一定经费支持。

二、申报条件

1.示范基地须由二级学院(教学部)与企业、工业园区或科研院所联合组建和申报,牵头单位为各院部,并由企业、工业园区或科研院所作为合作单位(且必须有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实力,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品牌认可度。能够满足学校师生开展产学研活动的食宿、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实现“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2.基地已开展实质性的产学研合作教育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在我院产学研合作教育工作建设中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基地须具有专门的管理团队,由二级学院(教学部)和合作企业分别指定专人负责。

三、建设及管理

获得立项的示范基地具体建设及考核按照《安徽外国语学院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安外院【2019】38号)相关要求。

四、申报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示范基地的建设论证工作,推荐有产学研合作教育基础、对我院应用型人才培养发展成效明显的基地申报。

2.每个院部可以申报1-2个基地。

3.以各院部为单位组织报送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基地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1份(注:合作单位与我院开展实质性产学研合作教育活动的证明材料)。

4.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3月29日前报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尚老师;联系电话:62565978。

附件:安徽外国语学院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基地申报书

科研处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