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2018年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下称“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设立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紧贴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战略部署,着力阐释和普及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安徽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理论成果,解读和宣传安徽优秀地域文化、革命文化,研究社科普及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推动社科普及工作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
普及读物类项目要求体现时代性、科学性、知识性、实用性和可读性,力求图文并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易于公众阅读。最终成果为社科知识普及通俗读物或著作。
普及研究类项目要求立足实际,深入总结实践经验,以通俗易懂、大众化的语言,分析、探索解决当前社科普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阐释社科普及发展的前沿问题。最终成果为社科普及著作或专题研究报告。
二、项目选题(见附件1)
三、项目实施
1.项目确定。面向全省公开申报,经项目评审委员会评选、省社科联批准,确定为2018年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达到立项标准而又自愿筹集经费的申报选题,也可确定为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自筹)。
2.资助额度与资助方式。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中的普及读物类规划项目资助额度为15000元,应用报告类规划项目资助额度为10000元。
3.立项与结项管理。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的立项与结项均由省社科联普教咨询处(科研处)负责实施。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立项后,由省社科联正式行文公布,下发立项通知书。社科普及规划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所有。安徽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是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社科普及专项,项目级别按照《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执行,为省部级课题。
申请项目鉴定和结项评审须达到下列条件:
(1)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规定,思想健康,没有政治性错误或严重常识性错误。
(2)形成符合出版、发表要求的项目成果。具体要求参照《安徽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3)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评估与出版资助。普教咨询(科研)处负责对项目进度、质量督导,组织评审组对已立项项目(含自筹)的运作情况,特别是样稿质量进行评估,按照《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适时组织中期评估和结项评审。
四、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申报以各院部统一组织申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2.申报者应参照通知要求,填写《2018年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2018年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内容简介(活页)》。(一式3份,双面打印),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和(活页)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科研处。联系人:尚文艳。联系电话:0551-68589196。
附件:1.关于申报2018年安徽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的通知(皖社科联通字〔2018〕11号)
2.2018规划申报书.doc
3.2018规划申报书活页.doc
科研处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