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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1-25 】

各院、部、处、室: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上级通知和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2、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采用三级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级为“申报者所在单位”,第二级为“省部级管理部门”,第三级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4、申报材料从全规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按学科归属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科研处。

5、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科研处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活页7份。(2)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6、报送时间:各项材料于2018年2月23日前报送我处,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5905691895,电子邮箱:1256651314@qq.com。

附件:

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2、201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3、2018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

4、2018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

5、2018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

6、2018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

7、201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8、皖教秘【2018】66号

科研处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