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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1-15 】

各院、部、处、室: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科函[2016]1号)和教育部《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 37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6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尤其是结合“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项目申报人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三、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四、申报工作要求

1.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

2.各部门应注意做好形式审查和查重,《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避免在此环节被淘汰。《申请评审书》使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初审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前,定稿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2.各部门于2016年3月8日前,报送《申请评审书》的电子版一份和纸质件两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张恩志,电话,0551-62565978,邮箱:adzhenzh@163.com

科 研 处

2016年1月15日

附件:皖教科函[2016]1号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