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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1-23 】

各院、部、处、室:

2015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5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

1.重大项目。重大项目旨在研究解决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申报重大项目应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要有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参与。重大项目立项向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创新团队倾斜。

2.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旨在提升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科研能力,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选题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结合个人兴趣爱好自行确定。重点项目限高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重点项目的立项向高校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和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教师倾斜。

3.后期资助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旨在突出成果导向,鼓励科研人员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潜心从事科学研究。2015年度在省属本科高校进行试点申报评审。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必须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具有重要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达到本研究领域领先水平。

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由高校自行遴选立项,主要支持年轻教师开展科研工作,经费从各校高等教育提升计划专项经费或高校自主科研业务费中列支。

二、申报限额

1.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含立项建设单位)的省属本科院校申报限额为每校40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含立项建设单位)申报限额为每校35项;其他本科院校申报限额为每校30项;独立学院、高职高专每校不超过8项。各校重大项目申报比例不得超过50%。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时不分重点和重大项目,由评审专家评审确定。

2. 作为主持人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参与人参与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2项(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

三、资助额度

重大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万元。财务关系隶属省教育厅的本科高校项目经费已纳入2015年度部门预算。其他高校项目经费由各校参照省教育厅所属本科高校同类项目自行统筹解决。

四、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5)成果必须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省教育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含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不含教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自2012年以来,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查处的;

(3)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含省教育厅项目)成果以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五、其他事项

1.教育厅科研处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和2015年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可以登录“安徽学位与高校科研网”查看并下载。

2.申报省教育厅各类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应注意查重,避免重复研究。

3.高校省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一律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申报的所有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等主要信息要在本校校园网上公示一周。申请人填写并向学校提交《安徽省高校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及电子版,由科研处统一上传。上传时间2015年3月11日至13日。

4.请各部门在2015年3月6日—8日,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包括:《安徽省高校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份(双面打印)、《2015年度高校省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联系人:张恩志,电话:0551-62565978,15905691895。

科研处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