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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11-29 】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相关处室:

根据学院科研工作安排,科研处将对各部门承担的省厅级、校级科研立项项目进行结项或中期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部门获立项的省厅级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

二、检查要求

1.省厅级科研项目需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项,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任务书的进度进行检查,并填写省级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书或结项报告书。

2.校级科研项目根据时间安排需进行中期检查,各课题负责人需填写校级课题进展情况报告书。

三、报送材料

1.结项项目需提交材料如下:

项目结项报告书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科研成果原件一份(原件经科研处审核后退还作者),科研成果电子版一份,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式两份。

2.中期检查项目需提交材料如下:

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书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科研成果原件一份(原件经科研处审核后退还作者),科研成果电子版一份,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式两份。

请各部门通知所有承担科研项目的负责人认真填写相关表格,由部门统一汇总、初审后,于12月20日前报科研处。未尽事宜,请咨询科研处,联系人:张恩志,电话:0551-62573690。

科研处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