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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8-21 】

各院、部、处、室:

2016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型及指标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项)

2.特色(品牌)专业(1项)

3.精品开放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3门)

4.教学研究项目(包括重大项目5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10项)

5.教学成果奖(竞赛认定类)

6.教坛新秀(2名)

7.教学名师(1名)

8.教学团队(1个)

9.名师(大师)工作室(仅限已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申报)

10.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1个)

11.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1项)

12.大学生创客实验室

13.高等教育质量品牌基地建设(2项)

二、建设经费

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申报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由各校自行统筹落实建设经费。除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外,其它各级各类高校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自行解决。

三、注意事项

1.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重大教改项目独立申报,不占用教学研究项目指标。

3.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1.自9月20日起,各院部组织项目申报人登录安徽高教网“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具体项目申请书。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9月26日。

2.各申报项目的纸质申请书(A4纸双面印制,一式三份,需签字盖章)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6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恩志

联系电话:0551-62565978、15905691895。

科研处

2016年8月16日

附件:2016质量工程申报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