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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艺术类教师专业实践业绩分类表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1-01 】

等级

专业实践业绩

一类

具有国家级以上裁判员证书,并担任国际赛事裁判或国家级(包括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赛事的单项裁判长、副裁判长(主裁判)或省级以上(省教育厅或省体育局)举办赛事的裁判长、副裁判长

担任国际级艺术类赛事评委以上或国家级艺术类赛事主任评委、副主任评委

在省主管部门主办或省主管部门和省级专业协会联合主办的本专业展览、汇演及各类比赛中获银奖2次以上或金奖1次以上

入选由文化部、中国文联和中国美术家协会或中国书法家协会联合主办的大展2次以上或获铜奖1次以上

国家级专业协会为其举办过个人展览、专场音乐会1次以上

获得红点奖、IF奖等国际知名设计大奖(以国际知名设计大奖的目录为认定标准)

获国家部委、专业协会或省级厅局举办的设计类、创作类、表演类大赛一等奖1项以上

创作、设计的作品被国家级专业机构收藏

以个人项目参加由中宣部、文化部或广电总局主办的国家级大型演出2项以上

在一类期刊上发表原创音乐作品或歌词2篇以上

二类

具有国家级以上裁判员证书,并担任国家级赛事的裁判员或省运动会或省大学生运动会单项裁判长(主裁判)

担任国家级艺术类赛事评委以上或省级艺术类赛事主任评委

在省主管部门主办或省主管部门和省级专业协会联合主办的本专业展览、汇演及各类比赛中获银奖或二等奖1次以上

入选由文化部、中国文联和中国美术家协会或中国书法家协会联合主办的大展1次以上

省级专业协会为其举办过个人展览、专场音乐会1次以上

获国家部委、专业协会或省级厅局举办的设计类、创作类、表演类大赛二等奖1项以上

创作、设计的作品被省级专业机构收藏或重大活动采用

艺术设计类教师以第一完成人取得与设计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6项以上

以个人项目参加由省宣传部、文化厅或广电局主办的省级大型演出2项以上

以个人项目参加由中宣部、文化部或广电总局主办的国家级大型演出1项以上

在二类期刊上发表原创音乐作品或歌词2篇以上

三类

具有一级以上裁判员证书,并担任省级赛事裁判员或市运动会单项裁判长(主裁判)

担任省级艺术类赛事评委以上或市级艺术类赛事主任评委

在省主管部门主办或省主管部门和省级专业协会联合主办的本专业展览、汇演及各类比赛中获铜奖1次以上

入选由省文化厅、文联或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联合主办的大展1次以上

市级专业协会为其举办过个人展览、专场音乐会1次以上

获国家部委、专业协会或省级厅局举办的设计类、创作类、表演类大赛三等奖1项以上

创作、设计的作品被市(厅)级专业机构收藏或大型活动采用

艺术设计类教师以第一完成人取得与设计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产品类外观设计专利10项以上

以个人项目参加由省宣传部、文化厅或广电局主办的省级大型演出1项以上

在省文化厅主办的省艺术节、创作比赛、专业比赛中获三等奖1项以上

在三类期刊上发表原创音乐作品或歌词2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