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1-10 】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0号)等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2018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高校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或毕业生父母双方一人有残疾证均可申报。

(二)补贴标准。按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18年1月20日至2月12日)。

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61.190.31.165:7006/)、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等四种渠道(以上四种渠道统称为“信息系统”),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

(二)信息系统校验(2018年1月20日至2月12日)。

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六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毕业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者,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2018年1月20日至3月5日)。

人工审核校验前需进行信息系统校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相关申请表格,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各二级学院并汇总报给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四)多渠道公示(2018年3月8日至3月20日)。

(五)及时拨付资金(2018年3月底前)。

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于2018年3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或社保卡中。提醒各位毕业生在申报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填写正确的户名、银行(详细到支行)、账号,以免因错误信息而退款。

三、联系方式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0551-68589666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宣传到位,积极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

附件: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