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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1-07 】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精神,促进我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9〕1号)等文件要求,我院组织开展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2019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人或父母残疾均可申报。

(二)补贴标准。按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19年1月15日至2月24日)。

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以下方法进行申报:

方法一: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完成个人注册后,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19届毕业生求职补贴”模块,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首选方法一)

方法二: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19届毕业生求职补贴”模块,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二)信息系统校验(2019年1月15日至2月25日)。

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六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毕业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者,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2019年1月15日至3月5日)。

人工审核校验前需进行信息系统校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1),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扶贫手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属二级学院初审并汇总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由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统一报市人社局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四)多渠道公示(2019年3月11日至3月20日)。

通过系统校验及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将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我院门户网站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五)及时拨付资金(2019年3月底前)。

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于2019年3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由于今年仍然采用财政补贴到学院,学院发放至各申请学生的方式,所以银行卡一律提供申请人本人名下的学院代开的中国农业银行肥西紫蓬山分理处或徽商银行合肥天鹅湖支行的银行卡,他行卡无法拨付。(如学校代开的卡遗失或损坏,仍需申请人本人补办中国农业银行或徽商银行卡,他行无法拨付。)提醒各位毕业生在申报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填写正确的户名、银行(一定要详细到支行)、账号,以免因错误信息而转款失败

三、联系方式

所有申请学生统一加入2019年求职创业补贴通知群,QQ群号:693534845,及时关注群内通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551-68589888。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宣传到位,积极做好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