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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16年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3-08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残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52号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2016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8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解决我院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相关费用补贴。

(三)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程序

(一)个人申请。3月8日—3月18日,符合补贴条件的我院毕业生自愿向所在院提交《安徽省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申请材料:A、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学生本人残疾证,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B、《就业创业证申领表》(附件3);C、相关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同底两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张等。(注: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二)初审公示。3月23日—3月25日,由就业指导中心对初审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上报审核。我院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相关材料报合肥市人社局、财政局进行审核确定。上报材料包括学院申请发放求职补贴的报告(其中包括有无公示的情况)、《安徽省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一览表》(附件2)、《就业创业证申领表》(附件3)。人社部门集中为学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发放《就业创业证》,并将人员信息录入省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信息系统。

三、联系方式

就业指导中心: 0551-68589666 电子邮箱:awjyzd@163.com

附件:1.安徽省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一览表(二级学院提供)

3.《就业创业证》申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