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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 发布日期:2018-06-26 】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相关职能部门:

为切实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保证期末考试严格、公正、规范进行。现将有关重要事项强调如下,完整要求请参见安徽外国语学院有关考试管理文件。

一、考试工作

(一)教师监考工作

1、监考老师须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下列流程进行考前准备工作:

(1)考场的座位安排实行隔位就座,按S形编号并张贴桌贴;

(2)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警示语等有关注意事项写在黑板上;

(3)考生进场时,抽签对号入座,入座后,考生在考场记录表中签名。监考老师要仔细核对证件,谨防代考。

(4)对考场进行清场。要求全体考生将与考试无关物品全部放在制定存放处。

(5)向全体考生宣布考场纪律。特别强调手机不得带入考场,一旦发现带入考场未上交者,无论关机与否,一律做作弊处理。

2、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在监考过程中做违背考场纪律的一切事情。主监考教师全面负责考场的考试工作,两名监考教师始终保持一前一后的站位。

3、对有违纪迹象的要及时提醒、警告学生注意。对发现学生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的应严格按以下流程处理:

(1)立即取消作弊学生本次考试资格,没收其试卷和作弊证据,当场将违纪或作弊情况填入记录表,并在该学生试卷上注上“作弊”字样;

(2)由主考老师于考试结束后立即向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报告,提交记录表和作弊证据;

(3)当天全部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将所有违纪或作弊学生的相关记录和作弊证据材料移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相关处理工作。

对于考试违纪或作弊事件不报告或延期报告造成严重影响的人员,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学生考场规则

1、学生考前确认时间、地点、座位号,考前15分钟到教室,抽签并按桌面贴的座位号入座。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本场考试按照旷考记,考核成绩以零分记载。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2、必须携带校园卡或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将两证放置于桌面,两证不全者,取消考试资格。

3、考前检查和清理座位及附近区域,如有与考试相关内容应立即向监考老师说明,由监考老师作相应处理,否则在开考后视作本人的行为。

4、考试期间手机必须关机放入书包,书包统一放在教室前方。不得携带、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即使开卷考试也不允许使用手机、电子词典、电脑等工具,书包也必须统一放置。

5、考试结束后,试卷和答题纸都要写上自己的学号、姓名,并交给监考老师,如有带出考场,考试成绩计0分,并作为违纪行为处分。

二、巡考工作

(一)巡考人员安排

组 长:陈国平

副组长:张同利、车晓勤

成员:刘勇、杨硕、张勇(实验中心)、马超、刘一妍、尚文艳、各教学学院院长执行院长、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各教学部主任、主任助理

(二)工作职责

1、检查考场清场情况及监考教师是否有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纪律相关说明;

2、检查监考教师是否脱岗、迟到等违纪行为,是否前后站位监考;

3、检查监考教师是否有按“考生座位排列方式”安排考试座位;

4、维护考场秩序,处理考场突发事件;

5、在考试中出现的学生及教师违纪违规等难以当场处理的情况,由巡考组现场研究决定。

(三)工作要求

1、所有成员要按照巡考工作安排表履行职责,因有特殊事情不能到岗的须向教务处请假。

2、巡考组所有成员分成两个时间段,各时间段内请务必坚守岗位,不得脱岗,若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向教务处请假。

各巡考时间安排如下:

巡考一:考试开始前5分钟至考试开始后45分钟

巡考二:考试开始后45分钟至考试结束。

3、每次巡考工作要有详细记录并签名,巡考结束将巡考记录表交至教务处杨硕老师处。

4、巡考中有重大问题难以当场解决的,要及时向巡考组领导报告,由领导组负责解决。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

                                                                                教务处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