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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12-16 】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我院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服务。

二、申报原则

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范围类别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参见附件6《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1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四、申报资格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凡我校已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省社科规划项目、省教育厅基金项目等非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人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博士学位等非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员原则上都可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五、申报指标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具体限额指标采用何种方式需等待省社科规划办公室下达。经研究,我院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院内实行放开申报。若省社科规划办公室采取会议审核方式对我省申报材料统一进行初筛,则将院内审查合格的项目全部报送至省社科规划办公室;若省社科规划办公室给我院下达具体限额申报指标,学院将聘请有关专家对各院、部拟申报选题情况进行匿名评审,按限额申报指标遴选出推荐申报项目。

六、注意事项

1、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关系,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公开发表成果或接受媒体采访时,若涉及政治敏感问题事前须征得国家社科规划办同意。

3、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4、本次申报书数据将录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申报人须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版内容一致。

七、日程安排

1、2011年12月15日-12月31日,各院、部传达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精神和要求,做好申报动员和指导工作。

2、2011年12月20日-2012年元月20日,申报人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活页。

3、2012年2月12日,各院、部上报审查合格的项目申请书、活页和经排序的清单各1份(含电子版)到科研处。

4、2012年2月13日-2月14日,科研处对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要求,开展形式审查。

5、2012年2月15-19日,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按学院限额申报指标遴选出推荐申报项目。遴选入围申报人对申报书进一步修改、定稿。

6、2012年2月20-21日上午,各学院、有关部门单位将项目申报人正式《申请书》、活页一式7份、清单1份及申报材料电子版集中报送至科研处。

7、2012年2月22日-2月23日,科研处对申报材料组织整理、汇总、系统录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社科规划办公室。

八、材料报送

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规格逐项填写,不得更改、加页,需要填写的内容不能无故留下空格。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清单)详见附件。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一律要求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折叠。材料报送需提供电子版,各院、部报送材料时需提供汇总清单。申报材料一律由各院、部教学秘书集中报送,逾期不候,科研处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材料。申报书材料按“1册申报书内夹6册申报书+7册活页” 方法夹放。

九、几点要求

1、组织动员。各院、部要认真领会申报文件精神,充分动员教师,合理搭配团队,准确定位类别,优化选题方向。

2、加强指导。各院、部要主动联系校内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函评、会评专家开展项目申报辅导,重点加强青年教师项目申请书撰写指导,努力做好科研人才梯队培育。

3、凝练选题。申报人应认真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结合自己研究实际,凝练选题,努力保证申请书质量。

4、严格把关。各院、部要对照《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注意事项》(附件4)中的审查要点,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严把质量关。

5、其他事项。未尽事宜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执行。

联系人:张恩志 联系电话:0551-8589988

E-mail:adzhenzh@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会议评审细则

4、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注意事项

5、课题指南

6、代码表

7、申请书

8、活页

9、清单

科研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