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相关处室:
为配合教师年度考核和省教育厅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展示我校广大教职工的科研成果,安徽外国语学院201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以“安徽外国语学院”为完成单位,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各类科研成果,均属登记范围。
二、统计办法
1.请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科研成果的统计与初审工作,按附件“安徽外国语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要求的统一格式登记。
2.所报科研奖励的成果必须提供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原件在审核后退还作者;教材为合著、参编的需提供出版社合著、参编字数证明,规划教材应提供立项文件;已获奖成果应附有获奖证明。科研成果须经科研处审核后方可办理奖励手续。
三、受理时间及所需材料:
1.受理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材料:成果登记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部门或院部印章)以及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
3.受理形式:由各部门集中报送科研处。
附件:各种科研成果表格
科研处
201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