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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徽外国语学院2011年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10-08 】

关于做好安徽外国语学院2011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近期,安徽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17号),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相关贯彻意见。根据省教育厅的贯彻意见,现结合我院实际,现提出今年新生学籍注册工作中的具体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抓好抓实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以提高辅导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度和责任感。在学院教务处的指导、部署下,认真学习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报送新生学籍数据,做到迅速、及时、准确(具体流程、注意事项见附件),确保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各二级学院要通过严查学生档案、比对照片等重要信息的方式,核查新生的入学资格,防止任何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配合学院教务处充分做好学籍注册过程中重名重号学生的排查工作,一经查实为冒名顶替者,立即取消学籍。对调查不清楚的不予以注册学籍,待查明情况后再予以注册。

三、各二级学院要把握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的时间节点。根据省教育厅精神,本科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于9月底完成,专科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于10月下旬前完成。我院要求各二级学院于2011年10月17日将初步数据报送教务处。学院数据上报教育部平台完毕后,11月1日起,各辅导员要指导督促2011级新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本人学籍注册结果,并对自己的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进行确认。

四、各二级学院要对本院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建立责任制。各二级学院应当在工作过程中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工作中造成失误或后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各二级学院要建立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组,指定一名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同志担任组长负责此项工作,所有2011级辅导员为工作组成员。各二级学院工作组名单于2011年10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学院教务处将于2011年10月8日召开新生学籍注册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工作,届时请各二级学院工作组成员准时参加。

各二级学院于10月底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统计表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说明报送学院教务处。

附件一:2011年新生学籍注册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一:

2011年新生学籍注册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注册流程: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信息网数据核对本班数据

(确保无遗漏数据)

找到数据后学生本人签字,添加班级名称,调整专业

调整录取数据,去除未报到学生信息

核对调整后数据,确定人数,辅导员签字确认

上传教育部学信网

学生本人上网核对并确认自己的学籍信息

完成注册,进入在校生管理

注意事项:

1、 本年度起,学生电子学籍申报要在学籍信息中添加自然班号(国旅系)

2、 信息不允许做任何形式的修改

3、 学生应本人签字确认,不签字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 特殊情况学生(10休学的、11级已休、退学的学生、保留学籍学生的信息处理、中澳班学生的信息处理)

5、 保证数据绝对无遗漏、核对准确,各系部对学生学籍信息准确性承担绝对责任

6、 专业无调整的,在目前专业一览的“√”,专业有调整的,在目前专业一览写上现专业的名称

7、 如在核对过程中发现相关未尽事宜,请各系部及时向教务处询问,切勿随意处理

联系人:章喆卿 联系电话:13966689147 8589988(8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