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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4-29 】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及相关处室:

为全面掌握教学动态,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积极实施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建设方案,学院决定于4月23日至5月16日开展本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紧密结合学士学位评建工作,以二级学院和教学部自查为主,学院将进行重点抽查。现将检查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时间为第10至13周,共四周。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检查。

组长:洪增流 副组长:吴汉平

成员:张胜芳 李宗楼 程敏然 李家整 李永平

章尚正 杜传舜 李宗才 赵彩英 赵润华

刘 勇 李翠梅 张恩志

三、单位自查的主要内容

(一)教师教学状况

1.按纲施教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授课计划(包括理论、实践计划),理论、实践教学进度是否按计划执行;

2.备课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是否按教学大纲备课,是否按要求撰写教案等;

3.教学过程:重点检查教师授课过程,包括课堂讲课、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实验实训、课程设计等各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

4.教学秩序:重点检查教师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调停课按章办事情况。

(二)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检查各教研室教研活动的计划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活动记录和活动成效;教师互听课情况。

(三)学生学习情况

重点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风气、学习效果、自主学习小组活动开展及班风建设情况;听取和收集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授课情况以及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3]74号)文件精神,学院将对2008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希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建设汇报工作。

(五)开展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建工作情况

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工作办法》、《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体系(试行)》和《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全面检查本科教学情况,并根据各单位制定的任务分解表,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为迎接省教育厅组织的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工作做好准备。

四、学院重点抽查的内容

1.各单位教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各单位领导深入一线抓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教学、自主学习小组活动等第二课堂活动情况;师资队伍管理、培养及建设情况;

3.各单位开展教学改革情况(重点查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等改革);

4.各单位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5.各单位学士学位授予权迎评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各迎评专业以下材料的准备情况: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规划、教材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等)。

五、检查方式和工作程序

(一)检查方式

1.随机听课、集体听课和组织教学观摩;调阅教案、作业、听课记录等教学材料;召开师生座谈会等等;

2.由教务处与实训中心协调开放自主学习中心,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作程序

1.各单位检查动员,组织自查;

2.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将分成两个分组,到各单位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学院年度考核参考依据;

3.教务处汇总各院部教学检查情况并形成报告,上报院领导并向有关部门反馈。

六、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本次教学检查,不敷衍塞责,不走过场,认真做好自查的计划和组织工作。

2.各单位将制定的“期中教学检查安排表”盖章于4月29日前报送教务处,作为学校抽查的依据。

3.自查期间,要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将座谈会反映的情况于5月12日前以书面材料上报教务处。

4.“教师座谈会意见反馈表”、“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等有关教学检查材料于5月12日前报教务处。

希望各单位认真落实上述各项要求,通过本次期中教学检查,进一步端正学风,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把学士学位评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附件:

附件一、教学检查情况调查表;

附件二、教学运行状况评分表;

附件三、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

附件四、教师座谈会意见征求表;

附件五、期中教学检查基本数据统计表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