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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11-07 】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及相关处室:

为全面掌握教学动态,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积极实施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建设方案,学院决定于11月7日至11月22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二级学院和教学部自查为主,在此基础上,学院将进行重点抽查。现将检查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时间为第11至13周,共三周。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检查。

组长:洪增流 副组长:吴汉平

成员:张胜芳 程敏然 李家整 李永平 章尚正

李宗楼 杜传舜 李宗才 赵彩英 刘 勇

李翠梅

三、单位自查的主要内容

(一)教师教学状况

1.按纲施教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授课计划(包括理论、实践计划),理论、实 践教学进度是否按计划执行;

2.备课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是否按教学大纲备课,是否按要求撰写教案等;

3.教学过程:重点检查教师授课过程,包括课堂讲课、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实验实训、课程设计等各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

4.教学秩序:重点检查教师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调停课按章办事情况。

(二)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检查各教研室教研活动的计划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活动记录和活动成效;教师互听课况。

(三)学生学习情况

重点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风气、学习效果、自主学习小组活动开展及班风建设情况; 听取和收集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授课情况以及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教学档案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本单位教学档案的归档和管理情况,包括学生的学习档案、教师的业务档案、本单位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档案等等。

(五)本科教学情况

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工作办法》、《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 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体系(试行)》和《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认真检查本科教学情况,特别注意完善本科教学档案,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迎接教 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学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做好准备。

(六)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3]74号)文件精 神,学院将对2008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希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 作。

专科毕业班顶岗实习管理情况

各二级学院要对专科毕业班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工作做出科学安排,加强检查,不得放任自流。

四、学院重点抽查的内容

1.各单位教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含教学秩序、教师课堂授课和学生到课情况;作业的布置及批改情况;重点查本科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2.各单位领导深入一线抓课堂教学改革、实训课程教学、自主学习小组活动等第二课堂活动情况;师资队伍管理、培养及建设情况。

3.各单位开展教学改革情况;

4.各单位加强档案管理情况(重点查本科教学档案);

5.各单位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6.各单位加强专科毕业班顶岗实习管理情况。

五、检查方式和工作程序

(一)检查方式

1.随机听课、集体听课和组织教学观摩;调阅教案、作业、听课记录等教学材料;召开师生座谈会等等;

2.由教务处与实训中心协调开放自主学习中心,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作程序

1.各单位检查动员,组织自查;

2.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将分成两个分组,到各单位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学院年度考核参考依据;

3.教务处汇总各院部教学检查情况并形成报告,上报院领导并向有关部门反馈。

六、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本次教学检查,不敷衍塞责,不走过场,认真做好自查的计划和组织工作;

2.各单位将制定的“期中教学检查安排表”盖章于11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作为学校抽查的依据;

3.自查期间,要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将座谈会反映的情况于11月30日前以书面材料上报教务处;

4.“教师座谈会意见反馈表”、“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等有关教学检查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教务处。

希望各单位认真落实上述各项要求,通过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切实端正学风,提高教学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附件:

附件一、教学检查情况调查表;

附件二、教学运行状况评分表;

附件三、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

附件四、教师座谈会意见征求表;

附件五、期中教学检查基本数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