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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1-26 】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及相关教学单位: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在即,为了规范考试过程,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公平和公正,提高考试成绩的信度和效度,树立良好的考风、学风,培养学生的诚信品德,现将安排通知如下,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传达,并遵照执行。

一、日程安排

1.考查课:考查课的考核须于2016年1月8日前结束;

2.考试课:考试的考核按照先专科、后本科,先基础、后专业的顺序安排,以便协调监考教员,保证监考教员安排的规范有序。考试课从2016年1月11日始至15日考核结束。其中统考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各院部依据附表安排并于12月30日前将“考试安排表”上交至教务处。“考试安排表”确定后须照表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3.考试时间:每场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天考3场,具体时间为上午第1-2节8:30-10:00;第3-4节10:15-11:45;下午14:00-15:30。

二、具体要求

(一)命题

1、内容:试卷的内容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试题的覆盖面应达到教学大纲80%以上;题型多样并相对独立,表述应准确、简洁。在命题的同时,要制定评分标准或答案要点,评分标准或答案要点交由院、部保存备查。

2、试卷:每门考试应拟制A、B两套试卷,供院、部选择使用,A、B两套试卷的题量、难度应相当,经院、部审批后择用其一,另一套试卷做补考用。各门课程的试题必须经过教研室主任或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并签字后方能送印,考前教务处应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的内容、难易度、知识覆盖面等进行抽查。

3、题量:命题数量应与考试时间90分钟相匹配;考试内容应有合理的难度和区分度,成绩要呈正态分布,不及格率控制在5%左右。对发现随意降低试卷难度、题量,教研室主任、学院领导应责其重新命题。

4、考试方式:为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本学期教材统一且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应进行统考,原则上都应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考试信度和效度降低,从而导致学生对学习不重视、对考试无所谓的错误现象发生。

(二)制卷

各院、部教学秘书在课程考试前按照制卷相关手续流程选定、印制试卷;试题、试卷用纸以及印刷格式要统一、规范(见附件一《安徽外国语学院试卷统一模板》)。考试前每门课程试卷要按照考场安排以每个学生为单位将所有试卷装订在一起,以便于分发和避免学生作弊,严禁试卷不装订而以单页的形式在考场分散发放

每个考场试卷在考前应在密封纸上标注考场教室号、考试科目、考试班级、考试时间及监考教师姓名等关键信息。接触试卷的工作人员和有关教师应对试卷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凡在命题、制卷、领取和保管过程中造成泄密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在复习考试期间,教师不能给学生划范围、圈重点,不得泄露考题,考试中不得给学生任何暗示,违者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考场安排

各二级学院考场在本学院所属教室安排,确有困难的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各二级学院要印制学生准考证、学生凭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各考场应实行单人单座,每考场学生应在考前分配好,提前将各考场的学生的座位号排定,并在考场前将学生姓名、学号等信息张贴,学生须按指定位置就坐。各学院要给监考教师提供一份本考场学生名单,名单由监考教师带到考场,不在名单内的学生不允许进入考场。

(四)监考安排

二级学院每考场应尽量安排主、副监考,超过50人的考场则必须安排2位监考。由于专业教师数量少,思政部、基础部、大学英语教研部的教师应积极配合专业学院,参加二级学院的监考;监考教师不足的学院,可与相关教学部协商监考教师安排事宜。

(五)阅卷、成绩评定及上报

1.试卷阅改

各院部本次考试所有课程要以教研室为单位实行流水集中阅卷。教师评分时,要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要求客观公正,避免评分的随意性,从而提高考试成绩的信度,增强考试对学习的反拨作用。

2.成绩分析

考试后,要对试卷进行认真分析,一周内以教研室为单位将结合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的纸质成绩单、试卷和试卷分析等送交院、部教学秘书处,由各院、部负责人审查评定成绩后签字,由教师上报教务系统,未经领导签字核准,不得私自上报教务系统(下学期教务处将组织核查有关制度落实情况)。

3.成绩录入

成绩录入后,各院部应对录入的成绩进行复核,以确保成绩的准确性。学生成绩一经确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加分、改分(修改);评分确有差错,必须由阅卷教师书面陈述原因,经院、部对试卷审查确认后(并由院、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更改。原始成绩档案应由各教学单位办公室严格管理,不得遗失,不得涂改,除工作需要外不得随意查阅。

(六)补考

学生课程考核不及格,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其本人,其中符合正常补考条件的学生,其补考时间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思政课、基础课、公共英语课补考由相应教学部集中组织,专业课程补考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有关二级学院、教学部应通知有补考任务的课程教师及参加补考的学生。补考试题采用期末考试未用的另一套试卷(A卷或B卷)。学生补考课程所得成绩填写在学生成绩表相应科目补考成绩栏中。

(七)缓考及旷考的办理

因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因病须持有医院证明),必须提前一周申请缓考。申请缓考按照相关流程经辅导员、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同意,报教务处处长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缓考。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且不参加考试的考生,以旷考论处且不允许参加下学期补考。(旷考多门的学生按照《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给予留级等相应处分)。

三、考场纪律

1、监考准备:各教学单位在考试前,应将监考员守则和需要板书的内容等资料交给监考教师,并要求各监考教师至少在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做好板书考场注意事项、安排考场位置、强调考场纪律和检查学生证件等有关考试的一切准备工作。

2、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考试纪律,在考试过程中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维持好考场秩序,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包括不看书看报,不聚集聊天,不使用手机,不擅自离开考场,不给学生暗示答案,等等,有违反相关监考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监考职责:应认真检查学生的证件(准考证、学生证),对照考生照片与本人像貌,严格检查学生个人信息。每场考试完毕,监考人员要认真清点试卷的份数与考试人数是否相符,如实填写考试记录。若发现替考者,记录替考者和被替考者个人信息,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要求考生签名,监考教师签名后及时上报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上报教务处,按照《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无证处理:持无效证件或证明的学生不准进入考场;发现已进入考场者,监考教师应立即责其离开。学生遗失学生证或身份证的,必须及时补办,来不及补办的,由学生所在学院出具证明,各学院院长签字确认后方能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或证明不能参加考试者,作缺考处理。

5、检查内容:监考教师应检查学生是否随身携带资料、自备的草稿纸、手机、电子辞典、MP3等物品进入考场。如已带入考场的,指引学生将以上物品放到讲台上。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可关闭后交由监考暂时保管,学生在考试期间拿出手机即视为作弊。

6、作弊处理:监考教师应认真监督学生考试,对于有违规动机的学生要及时警告,制止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发现考生作弊,要立即责令考生停止答卷,收集好作弊证据,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要求考生签名,监考教师签名后及时上报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上报教务处,按照《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严肃处理。

四、教育、巡查及违纪处理

1、学校将组织专家和教务处人员联合巡考组,对全院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处理各种考试违纪违规行为。

2、考试前,各二级学院应加大学生诚信应考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申明考试要求和违纪作弊的后果,教育学生正确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诚信的大学生。

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在考试前应召开考试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院通知,对教师进行教风、学风、考风再动员;成立以学院领导、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巡查组,到考场巡查监考和学生考试情况,严格履行职责,并做好相关记录。

附件一:监考教师守则

附件二:安徽外国语学院试卷模板(见电子版)

附件三:统考科目日程安排表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