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即将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与对象
评教主体:全体学生。
评教对象: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担任授课任务的所有教师。
二、评教组织及实施
1.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各教学单位评教组织及实施情况。
2.各教学单位应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本学院评教组织工作,确保学生评教工作顺利实施。
三、评教时间及要求
(一)评教时间:2024年4月18 日—2024 年4月29 日,每天12:30-13:30。
国际经济学院、国际会计学院:4 月18-19日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4 月22-23 日
国际商务学院、国际旅游学院、信息与数学学院:4月24-25日
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4 月26日
英语语言学院:4月28-29日
(二)评教地点
实训楼计算机教室301、302、303、304、501、502、503、504,也可使用手机、电脑登录评教系统进行评教。
(三)评教要求
1.全校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评教,超过时限将无法登录评教系统。
2.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督促学生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评教,学生要根据教师授课的实际情况进行评教。
3.因学生参评率不高而影响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由相关学院负责。
(四)具体评教步骤
1.登录 http://172.16.136.140/,进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2.完成用户登录。
3.点击“网上评教”,选择“提交教学评价表”,打开列表,对本学期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评教。
4. 提交教学评价结果。
教务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