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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学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11-10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外院【2020】146号文件要求,为了解教学工作,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决定开展教学满意度调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实事求是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对象及时间

调查内容

调查对象

调查时间

在校生满意度调查

2020-2023级

全体本科生

2024年1月1日前完成

毕业生满意度调查

2022届、2023届

本科毕业生(不少于20%)或不少于50人

2024年3月29日前完成

用人单位

满意度调查

有我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的用人单位60%或不少于10家

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法,个人问卷采取无记名方式。

三、要求

1、各二级学院须于规定时间前将相关满意度调查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5、6)及纸质版(学院签章)报教务处。

2、调查表原件由各学院分门别类整理好存档。

附件: 1.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表

2.在校生满意度调查表

3.毕业生满意度调查表

4.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汇总表

5.在校生满意度调查汇总表

6.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