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有关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质量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附件1)文件精神,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加强指导教师和学院层面对报送论文定稿的核查工作,确保报送材料的质量和报送数据的准确,并在规定时段内完成抽检信息平台报送工作。
二、抽检范围
2022-2023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所有本科毕业生。教务处提供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信息详情表,数据表中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信息均须报送。
三、材料报送
1.各学院于9月6日填写并提交《单位二级账号导入表格模板》(附件3)至教务处,为各学院开通二级账号后,方可登录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平台;按要求填写学位授予信息详情表(附件4)并于9月18日前完成2022/2023学年度(2022.9.1-2023.8.31)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及相关材料上传。
2.各学院按模板要求填好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5),于9月12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汇总上传。
3.各学院于9月18日前提交系统中学生对应入学年份的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教务处统一上传系统。
注: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及相关材料(附件4)上传具体填报要求详见院系用户操作手册(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仔细核对填报的各项信息是否与学生个人信息相匹配,以防填入其他学生信息栏之中。
2.各学院可以先把部分学生的数据、材料上传系统,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不必等到所有学生的数据、材料汇总完毕才上传。
3.上传的附件名称必须与已上传过汇总表信息【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其他材料文件名称】【查重报告文件名称】完全一致,否则系统识别不到,会被当做无效文件删除。
4.上传时仅支持.zip格式文件,请把需上传内容压缩成zip包批量上传,建议每个zip包中文件数不超过2000个;压缩包内文件格式支持pdf、zip两类格式(多媒体文件或其他格式文件请压缩为zip后再和其它材料一起批量压缩),上传时需确定zip文件名与解压后文件夹名一致。
5.毕业论文/设计信息对应的所有上传内容,需放在同一个zip包中上传。(如,一名学生的论文原文及附件含:毕业论文、其他材料(含视频.mp4、图片.jpeg)、查重报告文件。需将视频.mp4、图片.jpeg等一起打包压缩为zip格式形成其他材料后,和其他附件压缩为一个zip压缩包,则上传zip包一级目录下需含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pdf、其他材料zip文件、查重报告pdf文件)
zip压缩包示例:

6.单次上传附件的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0G,若附件过大,建议分批次上传附件,单次上传附件数不超过2000个。
7.压缩包中的文件名称要与论文信息汇总表中的“【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其他材料文件名称】【查重报告文件名称】”内容一致,否则会被系统默认为无效文件删除。
8.【附件验证日志】只包含附件上传的记录,及每次上传时的验证日志。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
2.院系用户操作手册
3.单位二级账号导入表格模板
4.学位授予信息详情表及填报要求
5.专家信息汇总表及填报要求
教务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