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即将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与对象
 评教主体:全体学生。
 评教对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担任授课任务的所有教师。
 二、评教组织及实施
 1.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各教学单位评教组织及实施情况。
 2.各教学单位应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本学院评教组织工作,确保学生评教工作顺利实施。
 三、评教时间及要求
 (一)评教时间
 2019级本科、2020级专科、2021级专升本全体毕业班学生: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4日,每天12:30-13:30。
 国际经济学院:4月10日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4月11日
 国际商务学院、国际旅游学院、信息与数学学院:4月12日
 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4月13日
 英语语言学院:4月14日
 2020级本科,2021级、2022级全体在校生: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5日,每天12:30-13:30。
 国际经济学院:4月17日、4月18日
 国际商务学院、国际旅游学院、信息与数学学院:4月19日
 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4月20日
 英语语言学院:4月21日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4月24日、4月25日
 评教地点
 实训楼计算机教室301、302、303、304、501、502、503、504,也可使用手机、电脑登录评教系统进行评教。
 (三)评教要求
 1.全校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评教,超过时限将无法登录评教系统。
 2.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督促学生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评教,学生要根据教师授课的实际情况进行评教。
 3.因学生参评率不高而影响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由相关学院负责。
 (四)具体评教步骤
 1.登录http://172.16.136.140/,进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2.完成用户登录。(所有学生密码已经初始化,初始化密码即学生学号,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后需按提示修改密码进入评教页面,若修改密码后仍不能登录,请在辅导员老师处登记,统一报学生所在院教学秘书老师处重置)。
 3.点击“网上评教”,选择“提交教学评价表”,打开列表,对本学期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评教。
 4.提交教学评价结果。
 教务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