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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3关于提交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5-03 】

关于提交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

结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不断提高我校教师教学质量和水平,请各院部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 ]4号)和《安徽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做好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相关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按如下要求上报:

一、本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具体方式及注意事项

  1.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主要采取学生测评、督导评教、同行评价、教学单位领导评价等方式进行。

  2.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行政(含辅导员)兼课人员(以下统称教师),行政(含辅导员)兼课人员由所在业务教学单位进行考核。

  3. 各教学单位和人事处负责认定专任教师名单。学生测评由教务处完成并下达到各教学单位。督导评教由校督查与评估处完成并直接下达到各教学单位。同行评价、教学单位领导评教、总的数据合成及评价由各教学单位完成。

    二、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确定及运用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请各院部按照如下情况上报考核结果:

  4. 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本教学单位应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优秀等次总人数计算采用取整法;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人数计算采取进一法。

  5. 当学年出现一级教学事故或2次教学事故者,当学年教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出现三级教学事故者,当学年不得评为优秀。

  6. 各教学单位考核结果于5月20日前上报教务处进行初审,经教学委员会审定通过,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7. 各教学单位将《安徽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存入教师个人教学业务档案。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是一项长期日常性工作,望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以提升教师教学质量为抓手,按照文件要求,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教学单位要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小组,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考核。

附件:1.《安徽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

2.《安徽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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