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学籍异动办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异动办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教务处对学籍异动表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此通知办法办理。
一、各二级学院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新的“学籍异动表”,使用新表格报送学籍异动材料。如若使用旧表格,教务处将不予受理。
二、学籍异动,原则上需要学生、家长亲自办理。若学生或家长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他人办理,同时须提供学生本人或家长的授权委托书,可由受委托人填写学籍异动表。
三、学生所在学院意见由各二级学院的院长签字,如特殊情况可由执行院长签字并盖章。
四、已办理休学的学生,因涉及缴费、课程修读等问题,必须休学期满才能办理复学手续。
五、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时,必须把学籍异动表交给教务处老师办理,并在拿到回执单和学籍异动表的复印件才算完成办理,望学院督促学生务必按规定办理。
六、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籍管理工作的教学秘书接到本通知后需熟悉各项规定和办理流程,并通知本学院辅导员、学生,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沟通,咨询电话0551-68589988 。
安徽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