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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关于学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3-10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中第十一条课程考核的相关规定“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现将大学生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对象

2017级本科生,2019级专升本学生;

2018级、2019级本科生。

二、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工作流程

统计毕业班学生(2017级本科生、2019级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所有的实践活动学分,于5月6日前完成,并将实践活动学分的成绩汇总表(见附件6)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每学年常规工作)从2016级本科生起,在校生每学年进行一次认定,学生需在每年9月15日前,将安徽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实践活动学分申请认定表(2017级参照附件1-4,2018至2020级参照附件5)、相关证明材料报各二级学院,各学院在开学后6周内完成学分认定、公示和记载工作,认定结果经学生签字确认后,学生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由二级学院保存存档。

三、学分记录情况说明

2017级本科学生实践活动分为三大模块(具体说明见附件1-4),创新创业、社会责任实践教育、社会实践,其中社会实践分为社会实践1和社会实践2。本科生的社会实践1和社会实践2学分,分别由第二和第六学期暑假取得;专升本学生只有社会实践1是第二学期暑假取得的学分。

2019级专升本学生实践活动称为第二课堂(具体管理办法见附件5),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至少累计获得10个第二课堂学分,包括社会实践1、社会实践2、创新创业实践、公益劳动和自主选择模块(其中思想引领模块和创新创业模块至少各必修1学分)方能毕业,专升本学生需完成的第二课堂学分减半,为5学分,其中思想引领模块和创新创业模块至少各必修0.5学分。

实践活

动模块

创新创业

实践课程

社会责任

培养实践课程

社会实践1

社会实践2

2017级本科生学分分布

4学分(121005)

3学分(121004)

1学分(121002)

1学分(121003)

第二课堂

创新创业

实践

公益劳动

社会实践1

和社会实践2

自主选择模块

2019级专升本学生学分分布

2学分(BXGQX0006)

2学分(BXGQX0007)

各1学分(BXGQX0002)

(BXGQX0003)

4学分(BXGQX0008)

附件:

1.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实践活动学分认定表

2.安徽外国语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3.安徽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及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4.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5.安徽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

6.实践活动学分成绩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