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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重修的通知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NO.13)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4-28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中第十一条课程考核的相关规定“凡课程考核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和缓考不及格者(缓考不及格者不再安排补考)则需重修,重修考核通过即取得该课程学分,重修不合格者,须继续重修,直到合格为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对学生的学业管理,引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增强学习主动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对象

2016级、2017级、2018级补考及缓考不及格的本科学生

二、重修工作流程

1.(自查、通知)请各二级学院自查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补考及缓考不及格学生情况,并根据不及格情况及时通知学生进行重修申请。

2.(学生申请)需进行重修的学生,根据每学期课程开设的具体情况,有计划的进行重修申请,并将审批后的申请表交至各二级学院处。

3.(二级学院统一报送)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的重修申请,连同申请表及汇总表交至教务处,并落实好学生重修后课程考核及成绩录入事宜。

4.有重修且有跟班学习需求的学生,可以学院为单位,与课程所在单位对接,进入班级群学习,重修手续返校后统一办理。

三、时间节点

二级学院汇总《安徽外国语学院重(补)修课程汇总表》,于5月6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交于教务处,并将审批后的《安徽外国语学院课程修读申请表》纸质版于6月1日前统一交至教务处。

附件:1.安徽外国语学院课程修读申请表

2.安徽外国语学院重(补)修课程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