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第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加强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增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建设,禁止学术不端行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2019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查重,符合要求方可通过。现就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重检测对象:2019届本科毕业生
二、查重检测要求:
1、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的客观性与公正性,统一使用学校规定的论文查重检测系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
2、指导教师和毕业生须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终稿与查重论文的一致性,并对所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的真实性负责。
3、教务处对各学院的查重结果进行审核,并按一定比例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检。
三、查重工作安排:
各学院根据自己制定的计划安排,指导学生登录论文查重检测平台完成检测。
四、查重检测标准:
教育部评估专家组在检查2018届毕业生论文时发现,查重“总文字复制比”小于30%(含30%)为“检测合格”偏高。经研究决定,现调整为查重“总文字复制比”小于20%(含20%)为“检测合格”。
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N) |
性质初步认定 |
N≤20% |
通过检测 |
20﹪< N <5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50﹪≤N≤70﹪ |
疑似有较严重抄袭行为 |
N >70﹪ |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注:N为文字复制比,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五、检测结果处理:
1、总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下(含20%)的学生,视为通过检测,但仍需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设计)作进一步完善,学生可参加毕业答辩。
2、总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上的学生,必须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修改,由指导老师负责把关。修改后的论文须再次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20%以下(含20%)者,视为通过检测,可以参加毕业答辩;若文字复制比仍在20%以上,则毕业设计重做,并延期到下一学期答辩。
六、其他事项:
1.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结果只为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领导小组评判毕业论文是否存在抄袭行为以及抄袭程度作参考,是否达到或符合本科毕业论文学术要求,仍由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2、学生须严谨、诚信对待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如有未尽事宜,请向教务处咨询。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