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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9-17 】

各二级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专业人才培养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及培养效果的主要手段。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现对2020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二)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2020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整体工作安排,结合二级学院实际制定二级学院实施细则或方案(包括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进程安排等)。

(三)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指导教师的管理,注重青年指导教师的培养;要充分调动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精力投入。明确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职责及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强调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积极为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顺利进行,保障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稳步提高。

(四)二级学院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与院外指导教师的联系和协调,掌握工作进度、要求,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选题阶段(2019年10月底前):

1.各二级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动员及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工作。

2.完成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和选聘。

3.指导教师出题和二级学院审题(二级学院组织审题时,需有同行专家或业内专家参与),师生双向选择,完成选题及选题汇总工作。

4.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文献查阅准备开题。

(二)开题阶段(2020年1月12日学期结束前):

学生完成开题报告撰写,各二级院完成开题答辩审核。开题通过的学生根据任务书和工作计划,开始课题的研究。

(三)实施阶段(2020年6月20日前):

1.2020年3月6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

2.2020年4月10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定稿、 “查重”检测工作,并交指导教师预审。

3.2020年4月17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

4.2020年4月27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评阅(盲评)。

5.2020年5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6.2020年6月1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推优工作。

7.2020年6月3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8.2020年6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各二级学院以上述安排为基础,及时制定本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指导教师要求

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与被指导学生的学科门类归属一致。外聘教师或产学研合作单位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应具有相应的学科知识和专业能力,在相应领域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能够胜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指导人数要求: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二)选题要求

选题是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在整个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和科学研究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选题必须紧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要求,使学生在专业技术知识和科学研究能力方面得到综合训练。

选题的大小、难度及工作量应适中,应考虑学生的实际能力,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独立完成。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选题应结合生产实际和社会需要,提倡来源于科研实际应用的课题和生产实际的应用性问题,鼓励真题真做。研究类课题应结合地方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等实际;设计类课题应结合生产实际完成。

原则上一人一题。由多个学生共同参加的项目或协作进行的课题,应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要求,防止雷同。

严格控制选题的重复率,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近三年不重复。

题目确定后,一般情况不得更改。撰写过程中,为使题目与工作内容更为契合,确需题目进行调整的,应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批后备案。

选题结束后,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任务书发给学生,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提出明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并拟定阶段工作进度计划,列出部分推荐参考文献。

选题必须经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学校将进行选题检查把关。

(三)开题要求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进行文献资料查阅、调研,撰写开题报告。

开题答辩前须提交任务书、开题报告。

指导教师及二级学院做好每位学生的开题审核工作。

(四)论文检测要求

答辩前1周由二级学院组织对提交答辩的论文进行统一检测,二级学院统一提交检测的论文检测总文字复制比在20%(含)以下的,认定为检测通过允许答辩;检测总文字复制比在20%及以上的,取消其该轮答辨资格,责令其修改并重新检测和认定,检测认定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辨;在补答辩环节提交答辩检测的论文总文字复制比超过20%以上的,取消答辩资格,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零分计。

(五)答辩要求

1.答辩前的准备。

(1)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人数为3~5人,成员由指导教师和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或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中级职称人员担任,也可聘请外单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

(2)答辩前应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前必须提交任务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评阅意见及答辩资格审核表(指导教师用表、评阅教师用表)、检测报告等材料,并将相关材料送相关答辩小组成员审阅。答辩小组成员应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有关概念、理论,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在答辩时进行提问。

(3)答辩安排需在答辩前1周报教务处。

2.答辩

1.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其中学生陈述时间不少于5分钟。答辩情况需当场进行记录。

2.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给出答辩成绩并签字。答辩小组负责人与指导教师为同一人时,应分开写评语且不能同一人签名。

(六)成绩评定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的总评成绩由导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导师评分占30%,评阅教师评分占30%,答辩评分占40%。答辩不通过,总成绩为不合格。

2.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应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具体质量、学术研究水平与实际应用能力、创新点、独立工作和答辩情况按照评分要素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定。凡工作态度差或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学生,应从严评分,不得降低标准和评分要求。

3.毕业论文(设计)最后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登记入册。

4.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全部结束后,二级学院的答辩委员会应认真审查各专业成绩评定情况,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总评分表,经答辩委员会主任审批后,并及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5.学院将对获得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学校将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编辑成集。

(七)材料归档要求

1.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或方案(包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进程安排等),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2.选题汇总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3.答辩安排表,答辩工作开始前一周完成。

4.工作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执行学院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工作特色和经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并对学院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上述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教务处一份。毕业论文及过程管理材料由二级学院存档保管。优秀论文电子版各二级学院汇总,按时间节点要求,报教务处汇总编辑成集。

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及过程管理模板按原有规定执行。

教务处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