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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外教〔2019〕170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10-29 】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遴选推荐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课程类建设项目、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和校企合作示范实训中心项目、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类项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教学成果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

二、申报限额

1.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申报限额2个。

2.课程类建设项目:申报限额5个。

3.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和校企合作示范实训中心项目:申报限额2个。

4.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类项目:申报限额8个。

5.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申报限额10个。

6.教学成果奖:申报限额4个。(本科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成果奖每校另外单列1项。)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

三、申报组织

项目申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1.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要根据专业建设、专业评估和教学改革实际,认真组织申报工作,鼓励和支持骨干教师、青年教师积极申报项目。

2.即将进行专业评估的专业,申报项目时优先考虑立项。

3.申报课题应符合指南要求,切合实际需求,具有可行性。

4.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5.申请人要严格按照《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附件3),形式统一规范,保证申报书质量,提高申报项目的命中率。

6.本次申报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与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同步进行。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可以积极组织申报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2个),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和校企合作示范实训中心项目(2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限)。其它类项目(课程类建设项目、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类项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教学成果奖)在已申报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遴选择优推荐省级,省级未批自动作为校级。这几类材料申报人可以在省级申报指南要求下替换原报材料。

项目申报书文件名以“院部+姓名+项目名称”形式命名。请各院部教研负责人于11月5日(周二)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和院部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集中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教务处 杨硕

联系电话:0551—68589988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3. 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

4. 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

5.申报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安徽外国语学院

2019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