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和完善教师任课资格和条件,保证教学质量,根据《安徽外国语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安外院【2018】57号)文件第七条及第十条的相关规定,各院部需进行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请按以下程序申请,申请表见附件。
1.申请人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表》,并向所在院(部)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等复印件;
2.申请人写出主讲课程二分之一以上的教案或讲稿,交其指导教师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交所在院(部);
3.申请人所在院(部)组织有关专家(3-5人)听课及评议,并对其进行德、能等方面的考核,由所在院(部)领导签署考核意见,对申请人认定为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将申请表报校师资建设委员会和教务处审批。
望各院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2018-2019学年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校师资建设委员会和教务处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外国语学院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