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No.6 关于安徽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4-12 】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No.6

关于安徽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实践活动

学分认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中第十一条课程考核的相关规定“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现将大学生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对象

2016级本科生、2017级本科生;2017级专升本学生。

二、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工作流程

1.(每学年常规工作)从2016级本科生起,在校生每学年进行一次认定,学生需在每年9月15日前,将安徽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实践活动学分申请认定表(见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报各二级学院,各学院在开学后6周内完成学分认定、公示和记载工作,认定结果经学生签字确认后,学生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由二级学院保存存档。

2.(毕业班学生)各二级学院在学生毕业学年的5月中旬前,完成所有毕业生的实践活动学分的汇总统计工作,学分成绩汇总表见附件,并将成绩和学分登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具体安排与时间节点

本学期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具体安排与时间节点:

毕业班学生(2017级专升本学生)统计在校期间所有的实践活动学分,于5月10日前完成,并将实践活动学分的成绩汇总表交教务处,学分成绩汇总表见附件,由教务处统一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在校生(从2016级本科生起)实践活动学分认定请于5月30日前完成,材料由二级学院保存存档。

四、学分记录情况说明

学生实践活动分为三大模块(具体说明见附件),创新创业、社会责任实践教育、社会实践,其中社会实践分为社会实践1和社会实践2。本科生的社会实践1和社会实践2学分,分别由第二和第六学期暑假取得;专升本学生只有社会实践1是第二学期暑假取得的学分。

实践活

动模块

创新创业

社会责任

实践教育

社会实践1

社会实践2

本科生学分分布

4学分

3学分

1学分

1学分

专升本学生学分分布

2学分

2学分

1学分


附件:

1.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实践活动学分认定表

2.安徽外国语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3.安徽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及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4.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5.实践活动学分成绩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