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将于2019年1月7日开始举行。为切实加强考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强化考试管理,现将本次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监考教师工作职责
1.监考教师1在开考前20分钟到各教学楼考务办公点领取试卷及考生座位抽签号,在试卷领取表上签名确认,确保领取的考试试卷与所监考的场次一致。
2.监考教师2负责在考试结束后将考试试卷、答题卡、考场记录表、考生签名表等相关材料交至各教学楼考务办公点,由考点办公室考务人员清点无误后,现场密封考试试卷袋(考生签名表随试卷、答题卡一起装入试卷袋中密封,以备阅卷教师核对考生)。
3.考生进考场时到监考教师处抽取座位号,按桌贴对号入座。
4.考试前监考教师要进行“清场”工作,提醒考生将所有与考试无关的资料书籍及物品放置指定区域,并检查考生座位及周围是否有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及物品,确保彻底清场。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的(不论使用目的与考试有关与否),均按考试作弊处理。
5.监考教师要如实详细记载考生在考试期间发生的违规违纪等行为,保留有关证据,及时联系巡考人员,根据《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共同对违规违纪情形认定,当场让考生在考场记录上签字;监考教师在违规违纪考生的答题卡第一页左上角及考生签名表上标“违规”字样,并将违规违纪考生的试卷、答题册、考场记录表和相关违规违纪证据一并交至考务点,由考点考后送交教务处。
6.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在教室前后站位进行监考,不得擅离考场,不得干与监考无关的事,违者将按教学事故处理。巡考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离开巡考区域,及时处理考生违规违纪和突发事件。
二、学院工作职责
1.各学院在考前要安排时间组织学生学习《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及带记忆功能的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做好学生诚信考试的宣传工作,并对监考教师进行监考培训;另外,各学院成立巡考小组,做好期末考试相关监督工作。
2.各学院在期末考试期间应组织学生对卫生责任教室每天进行一次清扫(课桌内部不能有任何杂物),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学校每天组织检查,作为教室评比的重要依据。
3.各学院在期末考试开始前,对本学院负责的责任教室,按“S”形贴好号码桌贴。并注意在整个考试期间,维护好号码桌贴的完整性。
三、其他
1.各学院监考教师安排见教务处网页,请每位教师认真查看确认。各学院要及时通知到每位监考教师,否则出现教学事故,将按照《安徽外国语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期末考试中,凡是未认真履行监考巡考职责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试监考安排表
教务处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