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语言学院:
根据“关于2022-2023赴韩交换生选拔的通知”内容,按照“择优选送”的原则,经过基于学生在校总体表现(GPA、语言等级、获奖证书等)的首轮遴选和现场面试,选拔出三位同学,现将其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院 |
年级 |
专业 |
1 |
黎涓 |
女 |
东方语言学院 |
19级 |
朝鲜语 |
2 |
窦思莹 |
女 |
东方语言学院 |
19级 |
朝鲜语 |
3 |
张晋杰 |
男 |
东方语言学院 |
21级专升本 |
朝鲜语 |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国际交流处。联系人:曹老师。电话:68589468。
国际交流处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