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提升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养,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院党校决定举办第三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史的教育,帮助他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提高综合素质,端正入党动机,在校风、学风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要求,本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分班开展,此培训班仅面向2024年11月份之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且未经过党校培训的师生(不包含示范班学员)。
 
 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近日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程》等。
 
 专题讲座、组织观看录像,组织学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班级必须组织一次志愿义工活动,列为考核项目)等方式。
 
 学员培训考核由四部分构成:(1)卷面考试,培训班结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闭卷考试,占70%;(2)个人思想小结(1000字以内),占10%;(3)参加一次义工(志愿服务)活动占10%;(4)考勤记录(包括线上线下学习、观看录像、小组讨论)占10%。综合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一)为加强管理,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指定一名委员带队,全程负责本部门培训班的管理和协调。每个班级确定班长一名,组长2-3名,负责班级(小组)人员的考勤和组织工作。每次学习或分班(组)讨论由班(组)长做好考勤记录,无故迟到早退、缺课两次及以上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
 
 (二)各级党组织在培训前要对参培学员进行一次动员,要求学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参加培训,自觉遵守培训纪律,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三)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11月11日下班前将《第三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第三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编班、分组情况及课后讨论地点,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党校;《第三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勤表》于结业典礼结束后统一回收。
 
 (四)每位学员收取一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