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生处、团委: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皖教秘政法〔2022〕18号)要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分工
1.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责任单位:教务处)
2.坚持与日常法治教育相结合。在宪法教育活动中增加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3.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详情见附件)(责任单位:学生处)
4.组织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组织学生参加“网络海选”活动。(详情见附件)(责任单位:团委)
5.积极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师生参加“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
二、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有具体的活动安排,按照附件1的时间节点开展活动,并于2022年11月15日前提供阶段性活动总结(活动安排、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活动中的先进案例或典型经验(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至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丁文慧,邮箱awdwxcb@163.com。
2.需要与省教育厅联系的,责任单位与党委宣传部联系,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联系。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