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极其重要的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意识形态决定了文化前进的方向和发展道路”。让基层党员树立正确的意识形态,是党和国家治理水平实现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党员自身发展的重要途径。当前,在国内外的复杂局势下,部分党员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有所松动,党员意识形态中存在着理论学习不深、管理不严、正面典型树立不够、基层党组织弱化等主要问题。为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经国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建设思想阵地,把握舆论导向。要着力加强广大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基层党员头脑,进一步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党员干部在做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重视自身的政治学习,把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放在首位,通过自学、参加培训和党内生活等多种理论学习途径,提升自身的思想政治水平。加大教育引导,弘扬主旋律,提升正能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二、加强组织建设,履行监管职能。无规矩不成方圆,推进基层党员意识形态工作,监督与管理非常重要。国际经济学院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叶鸣同志任组长,张立志、刘莹、李泽民三位同志任副组长,各教研室主任和专职辅导员为领导小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经楼205,举报电话为0551-68589226,党总支书记张立志任办公室主任。欢迎广大师生对基层党员政治素养、工作态度、党群关系等事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进行监督和反馈。
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讲话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动指南。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用这一新思想武装全党、教育党员,引导广大基层党员深刻领会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坚定理想信念。真正做到从思想上、行动上坚信马克思主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思想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
四、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各教研室主任、各班意识形态工作联络人及时关注班级同学的qq个人空间、qq群、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微博等,如发现内容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要及时协调解决,该报告的要及时报告。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五、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要与党员组织发展、评优、年度考核、晋升等直接挂钩,对出现重大影响的,采取一票否决制。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还要发挥典型模范的精神引领作用。一要建立客观科学的党员典型推介选树机制,力争优秀典型无遗漏,选树的典型群众满意、其他党员认可、经得住政治上的考验。二是通过新闻网、微博、微信等方式大力推广优秀基层党员的先进事迹,积极发挥他们传道、授业、解惑的精神力量。
国际经济学院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