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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外党〔2022〕30号 安徽外国语学院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
2022-09-15   党委办公室 审核人:   (点击: )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规范学校QQ和微信工作群的管理,保障工作群正常运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建立的各类工作交流群。

第二条工作群按照“按需建群,因事建群,事毕即散”的原则建立,主要用于工作联系、沟通事项、业务学习、经验交流等用途。临时建立的工作群在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解散。

第三条工作群的命名要科学规范、体现工作职能,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校徽和冠以“安徽外国语学院”名号。

第四条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工作群第一责任人;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是学院各类工作群第一责任人,党总支副书记、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和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日常管理工作由群管理员负责,群管理员应由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热心奉献、熟悉网络工作的人员担任。其中学生班级、学生组织工作群由辅导员或指导老师直接管理。管理员要对工作群动态进行实时监管,负责群的建立、报备、解散及群成员的准入、请出,定期对成员进行梳理,及时解答、提醒、引导、规范群成员网络行为,对群成员不当言论,应迅速果断处置,严重的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共同创造积极健康的网络交流环境。

第六条群成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修改为“部门+姓名”。原则上成员的准入和请出操作由群管理员负责,其他人不得随意邀请人员加入。因岗位调整等不宜在群里的群成员未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主动退群,群管理员可直接操作退群。

第七条群内交流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规定,规范文明用语,不得发布与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不得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不谈论敏感话题、传播低俗信息;不接受或赠送电子红包等。

第八条信息发布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群成员必须自觉做好群内容安全保密工作,对群内信息、业务通报、工作内容等敏感信息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引起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各主管单位要建立群工作台账,对于群成员超过100人以上的群,各主管单位要重点加强日常动态监管,定期召集群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和风险研判,增强管理员的风险意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条学校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全校范围工作群集中摸排、登记。对因落实责任不力、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出现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宣传部负责解释。

                                                  

                                     安徽外国语学院党委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22年9月15日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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