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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7届毕业生校园卡余额退款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7-06-27 】

为保证及时退还毕业生校园卡余额,现将毕业生校园卡余额退款事项通知如下:

  1. 鼓励毕业生离校前将校园卡余额消费完毕,毕业生可在本校食堂就餐或超市购物消费,如毕业生校园卡余额为零,校园卡将不再回收,留作同学纪念,

  2. 2017年6月22日起,自愿退卡的毕业生请持本人校园卡和身份证到食堂窗口办理余额退款手续,校园卡将回收并统一销毁,如需办理校园卡余额退款的2017届毕业生,请务必在6月27日之前办理退款,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因毕业生人数较多,退款时间紧,任务重,烦请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及时通知辅导员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