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因财务要进行年终决算,本年度的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凡是在本年已经发生但未报销的费用,有借款的、有预付款的务必在此之前报销完毕,逾期未报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不再给予报销。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