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为做好教学质量诊断工作,学校拟召开自评报告意见反馈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 年3 月8 日(周六)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
图书馆二楼会议厅
三、参会人员
全体校领导,有关专家,自评报告起草组成员,各二级学院院长、执行院长、副院长,教学部主任,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以及督查与评估处工作人员
四、主要内容
1.有关专家反馈自评报告修改意见;
2.与会人员与专家沟通交流;
3.校领导总结讲话
五、有关要求
1.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
2.会议期间,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就座。
评建办公室
2025 年 3 月 5 日